市国资委检查考核兴城集团2016年度党风 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017.01.11

1226日,市国资委第四监事会主席辜建钧带队到兴城集团,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部门员工代表共44人参加了检查考核。

考核组认真听取了集团班子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组织集团干部员工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和谈话,对照考核细则详细查阅了相关资料,现场对集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评分,并召开情况通报会,向集团领导班子反馈了考核情况及干部员工的意见建议。综合考评后,考核组认为集团党委高度重视、措施有力,领导带头、抓好结合,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考核组围绕当前国资国企重点工作,对集团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四方面的要求。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去年以来中央颁布的两准则、三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积极主动研究具体贯彻措施。二是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三是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大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二级及以下企业延伸,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四是着力深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制度约束,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