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国资国企工委全面检查考核成都兴城集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17.12.25

2017.12.25兴城集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民主测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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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市国资委副主任陈虹率市委国资国企工委第4检查考核组到成都兴城集团,对 2017年度集团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检查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核实基础资料等方式,对集团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认为兴城集团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行“廉洁工程创建126工作法”,将“两个责任”压实到项目一线,打造上下贯通的责任运行体系和制度刚性约束体系,成效显著。从民主测评结果来看,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满意度为100%,收到职工建议2条。

       围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国资国企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陈虹代表检查考核组对兴城集团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二是要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地落实;三是要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深水整治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四是要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努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兴城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任志能代表领导班子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