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7
标的物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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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仁和一 | 成都市高新区锦晖西二街263号 | 8740.22平方米 | 社区商业配套体(即:旅馆、综合超市、医院、企业办公、教育机构等) | 15年 | 从第2年起逐年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 | 2045000元/年 | 700000元 | 10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 |
特别说明 |
出租资产租赁条件、租金、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等相关事宜详见《招租方案》及《租赁合同(样本)》。标的物上述事宜及权属文件等其他相关情况,请咨询出租人。 |
竞得方式 |
1.本次招租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信息发布后,在报名截止时,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即可成交;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以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具体网络竞价规则和网络竞价操作程序详见《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交易实施办法》和《网络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指南》。 2.如因网络系统故障、网络中断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导致网络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进行时,市公资交易中心可终止网络竞价或转为其他竞价方式。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5年01月08日 16时00分 |
竞价时间 |
2015年01月09日上午14时 (自由报价期为8分钟: 2015年01月09日14:10至14:18; 限时报价期为:90秒) |
竞价地点 |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
报名须知 |
1.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竞买保证金须按竞买标的物逐个分别缴纳,本次公告标的物竞买保证金不可以代缴,竞买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前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确认到帐。 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为: 户名: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1001300000188970007 开户行:成都银行琴台支行 2.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应提交以下相关报名资料到成都市公资中心1-4号受理窗口办理报名手续。 (1)竞买申请及承诺书原件 (2)竞买保证金银行入账确认函(到帐后到成都市公资交易中心17号窗口开具)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文件原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代缴竞买保证金承诺书原件(允许代缴的情况适用); (6)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 (1)若竞买申请人为非自然人的,前述复印件均需加盖竞买申请人公章;若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前述复印件均需加盖竞买申请人手印。 (2)竞买申请人主体及资格相关要求详见《招租方案》。 3.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无误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将获得网络竞价专用帐号及密码。确认报名成功后,竞买人可按照市公资交易中心受理窗口的安排,参加网络竞价培训。 4.因竞买人原因,未按规定登录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效报价,亦或其有效报价未被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接受的,视为竞买人未报价。 |
签订成交确认书 |
竞得人确定后,竞得人须当场与出租人签订《竞价结果确认书》并加盖公章(竞买人在竞价当天须携带公章,以便竞得后当场签订《竞价结果确认书》)。竞得人未按规定签订《竞价结果确认书》的,或未按《竞买申请及承诺书》、《竞价结果确认书》相关要求履行竞得人义务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取消竞得资格。 |
竞买保证金的退回 |
1、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收到出租人出具的相关准予退还的函件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2、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
说明 |
1.竞买人自行承担参加网络竞价的全部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专用帐号及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不影响网络竞价交易活动的进行,且竞买人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2.如遇地震、水灾、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及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时,市公资交易中心有权中止本次竞价活动并安排重新启动竞价的时间。对上述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所造成的损失,出租人及市公资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
实地踏勘 |
即日起可联系出租人对标的物进行实地踏勘。 |
联系电话 |
出租人:028-85975561 监督人:028-85975140 市公资交易中心报名及竞价咨询电话 028-85987887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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