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4
1.比选条件
1.1 崇州成粮集团天府粮仓项目业主为成都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成都兴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围挡施工及看护工程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2.1工程名称:崇州成粮集团天府粮仓项目围挡施工及看护工程。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成都市崇州市隆兴镇灵通村二组、四组、五组。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围挡长度约910米,费用约56万元。
2.4比选范围:完成崇州成粮集团天府粮仓项目场地施工打围、大门、保卫亭的施工及日常维护并安排专人进行场地看护,直至本项目总包单位进场,具体详见比选《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围挡施工工期为10个日历天,看护期预计5个月,实际看护时间为本项目移交至总包单位为止。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5财务要求:不提供。
3.1.6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注册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5万元的围挡施工业绩。注:如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业绩为包含围挡施工的总承包业绩,则合同中围挡部分的金额应当不低于45万元,如合同无法体现规模信息,可另行补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8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3.1.9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10入围条件:比选申请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比选申请人。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1凡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3月25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3月27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资料到成都市高新区天长路111号816室获取比选文件。报名资料为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③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省外企业提供)。以上资料除介绍信(原件)及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外,均需查验原件,留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真实性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4.2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长路111号8楼81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和乐动在线登录网站(http://www.cdxctz.net/)上同步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兴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滨江路合江亭大厦1103号
邮 编:610041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8-85335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