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9
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
2024-2026年劳务服务采购项目补遗文件(第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第三章 综合评估法”量化评分表的类似业绩评分标准中“本小项最多得2分”,指若提供2个及以上满足“1”的,仅得2分;“业绩不得重复计分。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同时满足上述3条及以上业绩要求,则以有利于投标人得分原则评分”,指若未提供满足“1”,但提供2个满足“2”的,按有利于投标人得分原则得5分=2分+3分。
示例1:除资格审查业绩外,如投标人提供3个满足“1”要求的类似业绩和1个满足“2”要求的类似业绩,则投标人类似业绩得分为:2分+3分=5分;
示例2:除资格审查业绩外,如投标人提供1个满足“1”要求的类似业绩和2个满足“3”要求的类似业绩,则投标人类似业绩得分为:2分+3分+4分=9分。
备注:“1”指单个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劳务服务业绩或1个服务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养护/绿化养护劳务服务类似业绩;“2”指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劳务服务业绩或1个服务面积10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养护/绿化养护劳务服务类似业绩;“3”指单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劳务服务业绩或1个服务面积15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养护/绿化养护劳务服务类似业绩
2、本项目开标时间:由2024年05月16日10时00分调整为:2024年5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作相应顺延。
特此通知!
招标人: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4年05月09日